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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2019-05-27 12:35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

4、学院代码:12788(国标)

5、学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

6、学校简介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始建于1955年。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厚德尚能 励学 弘商”的校训,治校经验丰富,办学特色鲜明。作为天津现代服务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旗舰校,学校现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全国外经贸行指委、报关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校,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教指委商务英语分委会主任委员校,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牵头组建天津商务职业教育集团并首家成立天津市商务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学校总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设有6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分别是国际贸易学院、应用外语学院、营销学院、会计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旅游学院、体育教学部、马列教学部。高职在校生8139人。教职工402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243人。

学校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现有7个专业大类35个专业,形成了完备的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体系。现有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天津市顶尖水平专业2个。学校牵头建成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1个、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教师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各2项。在中国高教学会“全国高校教师教学竞赛分析报告(2012-2018)”中,我校在全国高职排名第59位。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近十个赛项中多次获得一、二、三等奖。我校主力承建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博物馆、技能大赛成果展接待国内外各界人士近3万人,彰显了我市在全国职业教育领域的示范作用和重要地位。学校建设了一批国内领先的实训基地,形成承载多专业、多岗位、全业务流程的综合实训平台,学生不出校门就能得到全方位的就业创业体验。

学校与美国、加拿大、英国、丹麦、韩国等十多个国家的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定期互派师生开展研修交流、教育合作、境外实习实训等活动。学校留学生规模在天津市高职院校位居第一。

    二、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招生专业

招生

计划数

学费

(元/年)

招生对象

1

电子商务

40

5000

3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农民

2

酒店管理

40

5000

3

3

快递运营管理

40

5000

3


说明:

1、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均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2、住宿费:6人间,1000//年。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选择走读;

3、如以上费用标准进行调整,按照最终物价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三、报名考试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527531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以填报3所志愿院校,每所志愿院校可以填报2个符合身体条件要求的专业),并根据要求上传个人电子照片(格式应为JPGJPEG,大小不超过30kb,像素不超过480*640)。考生须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证”。

210月上旬,将再次面向2019年退役军人的补报名,具体工作安排届时面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办法

1、考试组织

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及新型职业农民报考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考试。此次报考免收报名费及考试费。

2、考试方式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免予文化素质考试,但要参加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具体考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的常识性、实践性知识点和基本技能,采用综合素质面试+电脑上机操作,每人20分钟左右。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退役军人获得三等功绩以上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3、考试时间

612-13

4、考试地点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天津海河教育园雅观路23号(具体地点以学校网站公布为准)

5、考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自行打印的考生证参加考试。考试工作结束后,学校及时将考试合格名单上报市高招办。

    四、录取规则

1、学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专项考试成绩以及资格审核情况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3、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学校予以免试录取。

4、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5、学校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五、后续管理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9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2、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3、学校依据《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按专项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4、学校执行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自主政策,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我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5、学生在学期间应完成专项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内容并达到合格以上标准,经学校审核,颁发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六、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

2、本章程经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3、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4、本章程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5、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596554605965546159655462

596554635965542459655427

举报电话:(02259655427 59655318

Q Q 群号:295142103

址:www.tcc1955.edu.cn

电子邮箱:tifert_zhaosheng@126.com

咨询地点: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

公交路线:220  复兴门地铁站发车,到终点商务学院站下车即到 

驾车路线:天津大道—津沽公路—文慧北路—右拐雅观路—右拐谨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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